四月八号来的这个公司,今天十月十七接到公司人事通知,让办离职。从来第一天起就没有签订任何合同。被辞退原因应该是国庆节他让我1号2号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不同意,就闹得不愉快,结果他还是同意我休了。今天辞退倒什么原因也没说,就说办下离职,我也刚好不想待了,平常晚上加班也没工资。 就最后结工资时,他非要下个月发工资时间结清,我是外地的,难保一个月后他会不会少算或不算,就不同意,想现在就结清。
7天前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关系和离职处理。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的工作安排调整,均应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进行,并且应当向员工提供相应的补偿,如加班费等。在本案例中,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其次,关于离职手续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协商解决或者通过调解、仲裁直至诉讼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再次,关于离职后的薪资结算问题,如果您认为存在拖欠或其他不合理的情况,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并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必要时也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帮助。同时,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纠纷,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沟通记录和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了解具体的解决方案和应对策略。希望您早日解决这一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