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四年多了,公司一直没给我买养老保险(公司中间提过买,但那时我身份证过期了,所以没买),现在我不想在这家公司上班了,能获得赔偿吗?
1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您在工作期间已缴纳社保,且符合法定条件可以领取养老金,则您的权益已经得到保障。如您想离职,建议先与公司协商解约,并要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