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员工得了肺结核公司应不应该报销一些医药费。
14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因此,在职员工在工作中感染了肺结核,公司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该疾病是由工作场所的不良环境或劳动条件引起的,则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和治疗费用,以帮助员工恢复健康并减少可能的职业伤害风险。 然而,具体的报销金额取决于员工的实际花费以及公司的经济能力。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确定合理的报销比例,同时确保报销过程公正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不公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