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不得已原因,在9月中旬跟领导说11月份做完就不做了,期间一直让先招人,交接工作,领导也不管不问。在11月份做完后,再次确认过。最后到发工资时没发,说我自动放弃的,并且说没有交接工作造成公司困扰。最后再三打电话,他们没办法,说是会给我月底前发,目前还是没到账。这种该怎么办?工作的话是做了6个月,未签合同。关于证明自己工作过的证据都有哪些?之前软件账号和跟他们聊天的说会发的记录可否有效?
2025-04-15 02:19您与公司的劳动纠纷可能涉及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以及工资支付等方面的问题。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沟通失败,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保存所有相关邮件、短信或电话录音等书面证据。 尽量收集能够证明您已经完成工作的证据,例如工作成果、客户反馈、会议记录等。 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 关于证明自己工作过的证据,除了上述提到的书面材料外,还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日志或者工作笔记; -客户的评价或者反馈信件; -公司内部的文件或者通知; -部门主管或者其他同事的证言。 同时,请确保这些证据都是真实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疑问,建议向专业的法律顾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