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打工者。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我们老板租用超市里的铺位。应聘时 我是一名打工者 我是一名打工者。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我们老板租用超市里的铺位。应聘时 我是一名打工者 我是一名打工者。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我们老板租用超市里的铺位。应聘时 我是一名打工者。我现在工作的地方是我们老板租用超市里的铺位。应聘时,说好了是上半班的,可有于老板急于开业,在人员没有招齐的情况下就开业了。前几天老板跟我说,让我上全班,我没有同意。紧接着,老板说要回公司去开会,让我暂时上几天的全班,等老板回来的时候,我也提过此事,老板说,他正在招聘人。我已经连续上了5,6天十几个小时的全班了,人也很疲劳。导致晚上下班忘记了关店里的店,超市给老板打电话说要罚款。老板的爸爸给我打电话,说是要我自己负责罚款的事。我该怎么办?要是因为此事,老板扣我的工资或将我辞退,我该怎么办?
2024-11-12 14:04首先,您应该意识到自己是在为他人工作的,并且这种情况下您的权益受到了侵犯。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未明确告知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则该合同无效。因此,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加班费。 其次,您有权拒绝继续工作并要求补偿。如果您已经连续工作了数周,而且工作条件恶劣,您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雇主支付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与雇主之间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