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业务员,每天根据公司安排工作,按时上下班打卡,不早退不迟到,按指示最事情,不接受其他提议。1.公司从之前的提成方案改成每天要求每人有4单业绩,两周为一个考核期间,不满者算自动离职,请问这样合理吗? 2.现在又要求4单业绩未达标者需每天晚上(非上班时间)回公司开会,公司很远。不去会议者按旷工处理,请问这样合法合理吗 且无任何交通补助。去申请劳动仲裁会有效吗 求帮助谢谢了
7天前关于您的提问,以下是我的解答。 关于公司的提成方案和业绩要求。 -提成方案是否合理需要看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员工的薪酬应与其工作表现直接挂钩。 -如果公司有明确的规定,比如要求达到一定的业绩才能获得相应的提成,这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合理的。然而,如果该规定过于苛刻或不合理,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关于加班和开会的要求。 -公司是否有权强制要求员工在非工作时间内进行加班? -公司是否有权强迫员工参加没有实质意义的会议? 劳动仲裁的有效性。 -是否存在有效的劳动关系是决定劳动仲裁结果的关键因素之一。如果您与公司之间确实存在劳动关系,则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