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14.7月入职至今,公司没有找我签订劳动合同,有缴社保,是否可以以未签合同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如果可行,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等等,请求法律支援。
7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 首先,请允许我解释您的疑问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仍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和赔偿金。但是,您提到的“无须签订劳动合同”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在中国,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直接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管理者说明您的情况,询问是否有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 提出书面申诉。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公司提出申诉。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无效,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请记得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记录和证明材料,以便于在必要时提交给法庭。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