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一年,公司规定提前一个月交离职报告,但是很多同事离职的时候没有满一个月,只要和经理说好可以在交离职报告后15天左右走 我再交离职报告之前经理拖了我很久,我填的离职时间是8月10号,但是因为家里事情我请经理吃饭的时候他答应我提前8月4号或者5号可以走,现在经理反悔了,我如果八月4号走公司可以扣押我的工资吗
2024-12-08 11:46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在公司工作期间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法律规定下,员工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离开公司。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请务必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仲裁。 对于您与公司的约定,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会议记录、电子邮件等)。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至于是否会被公司扣押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具体规定以及您是否已经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离职手续。一般来说,只有当员工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时,才会被扣除工资或其他补偿。然而,如果公司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就擅自更改离职日期,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您可以据此维权。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此事,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再次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