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以实习的身份进入,后来毕业了依然呆在某单位,未签合同,他们一直当我是实习生。一直上班上了3年多,都已经结婚生子了,突然有一天,单位领导以效益不好为由,说不发我们的工资了,之前我们的工资是由100.200.500慢慢涨到的2千,没有五险一金。领导说我们是实习生,工资本来就是补助,如果我们要继续呆在单位里,就没有工资,请问我可以要求补偿吗?具体的补偿项目有哪些,金额是多少?怎么算?
2024-12-08 12:28首先,您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由于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裁员;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解除。 至于具体补偿项目的计算方法和金额,这取决于您的具体情况和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规定。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公式为。(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基数)×补偿月数。其中,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是指离职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应得的工资;社保基数则是指在职期间按照当地政策规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补偿月数则需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情况,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服务人员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指导。同时,也请您注意保留与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以便于日后申请经济补偿时提供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