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业单位工作16年多,内部考试2次没通过单位安排我待岗2年多,后面单位人事部面谈说补偿让走人,那一批有三人考试没过,下岗后才知道其中一人按退休处理,我跟另外一个下岗,这合法吗?
2025-09-29 15:22您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首先,您在事业单位工作了16年,并且多次参加内部考试未通过,这可能意味着您在专业技术方面存在不足。其次,您被单位要求待岗2年后,单位的人事部门认为您可以走人。然而,您所在的岗位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因此您有权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如果您是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离职手续,那么您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享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如果您的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同时,您还应当关注自己的社保和公积金等权益。这些权益通常与您所在单位有关,如果您发现有任何不公,也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维权。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