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高速公路路产管护队员,平时工作是日常巡查,清排障,现在单位规定是四班两运转,队员之间自愿协商四班一运转(工作24小时休72小时),因为交通行业是劳动法规定的特殊行业,请问这样的工作时间安排是否合乎劳动法?
15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的规定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并在正常情况下不得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因此,您的单位的四班两运转制度可能不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38条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改善工作条件和保护其合法权益。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时间安排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