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医药企业干了6年零9个月。药厂在东北,但我们安徽属于办事处,我也没有去过药厂,进公司时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在职期间也没有给我买保险。但我有每个月公司给我发工资的银行流水和公司与客户签的盖章合同我的签名。请问我不干了,能申请补偿吗?
2025-07-21 04:59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补偿。首先,您可以查看当地的相关劳动法规或政策,了解是否有针对类似情况的规定。如果存在法律规定,那么按照规定来处理是合理的。 其次,如果您确实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例如未得到应有的补偿,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常见方式。 通过调解机构进行调解。一些调解机构会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对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请注意,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