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用人单位3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一直未给我加纳社保,一直以我没有办就业失业登记证为由没交,已经工作五个多月了,没有交任何社保,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2024-12-13 15:53首先,您需要确认您的身份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就业条件。如果您不符合法定的就业条件,那么您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次,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如果他们不给您补缴社保,您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相应的赔偿金。此外,您也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最后,建议您在工作中保留好所有的合同、发票等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