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主体间发生劳动争议后,()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 )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12小时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如果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和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告知申请人有权要求其提交答辩状。被申请人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经审查,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劳动争议案件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争议案件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