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银行工作,现在离职等着领导签字,领导以我前几个月没有完成分行任务要求让我交业绩罚款,其中一个月我是病假,说是支行的制度,这种制度是否合理
2024-12-05 13:10根据《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在您提出离职申请时,您可以向领导说明您的情况,并请求他们考虑您的实际情况,重新评估您的业绩和薪酬标准。 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请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不违反诚实守信原则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同时,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法律顾问,他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