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贵州桐梓县去交了300000万劳务保证金,到现在工程都还没做。因为这块地办不到合法的手续。但保证金是交给个人帐户的,现在收款人一直承认退款,他一直推没钱,他是贵阳人,我是四川人,不能到场,想请律师帮我起诉
2024-06-22 05:01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在2014年支付了300000元的劳务保证金,但因工程未能合法开展,您希望追回这笔款项。首先,您需要收集和整理所有与此事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合同协议、双方的通信记录等,以证明您支付了保证金以及收款人承认退款但未实际履行。 由于收款人是贵阳人,您是四川人,您可以选择在收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在您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这取决于哪个法院更便于您进行诉讼。在起诉前,您可能需要委托一位律师来代表您处理诉讼事宜,包括准备诉讼材料、提交诉状、参与庭审等。 在诉讼中,您可以要求法院判决收款人返还您的保证金,并可能要求其支付一定的利息或违约金,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此外,如果对方恶意拖欠款项,您还可以要求其承担诉讼费用。 请注意,诉讼是一个法律程序,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在决定起诉之前,您可以考虑与收款人进行进一步的沟通,看是否能够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超过时效期限可能会影响您追索款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