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间成立自己公司违法吗?新成立的公司在劳动合同未满期间没有发生业务往来,合同期满了,以后还从事和原来的公司业务重合的是否违法
2025-06-12 20:5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并且在合同期间内从事与原公司的业务重合的工作,那么其行为可能构成违反劳动法。具体来说,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如果原公司对员工有竞业禁止条款,即不允许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其原职有关联的商业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可能被视为违反了竞业禁止条款。 损害原公司利益。如果原公司在合同期间内提供了必要的培训和支持,而新的公司并没有提供同等或相似的服务,则可能导致原公司的损失。 影响职业发展。长期从事同一行业或类似工作可能会限制个人的职业发展机会,因为这通常意味着他们无法接触到其他领域的知识和技能。 因此,在考虑是否成立自己的公司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认为成立公司是合法合理的,建议详细审查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确保所有行动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竞业禁止义务的情况,应及时与原公司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以避免未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