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时因工负伤,未作出伤残处理后辞职了,单位在同意辞职后一个月通知到厂里拿十级伤残补助金,刚刚办理了相关手续,在单位门口内摔了,单位通知家属并送医抢救,作卢内开卢手术,现在还在重症监护室,请问单位有责任吗?
2024-10-25 18:02首先,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并且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则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个待遇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流程来申请和获得。 至于您提到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住院治疗,这通常被认为是医疗事故或者意外伤害,而非工伤范畴。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相关部门(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或提起诉讼,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此外,如果您对单位的决定感到不满,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但是请注意,任何涉及法律纠纷的情况都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单位内部人员,以免加重纠纷。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详细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