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在一个房产公司工作,然后辞职走了,老板拖欠我的工资4800元.说本月15号打给我,然后说是5月15号,然后现在又说不给我了,并且还骂我,还说我跟我一个同事说我跟她聊天诋毁公司,但这属于污蔑,他没有给我任何我诋毁公司的证据。
2024-09-20 00:21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按时足额支付的工资。如果您的老板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关于您与老板之间的关系和言论问题,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短信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侮辱或者诽谤,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对于恶意投诉的行为,您可以依法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