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十年没有给交保险和签订合同,我想辞职,对方只按一年,1300左右补偿,我还可以拿到相应的补偿吗,谢谢你
2024-09-20 00: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而言,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直至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为止。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也规定了因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因此,您有权向单位主张补发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 关于是否能获得1300元的补偿,这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法律规定。建议您与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