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饮品店工作。店铺是在2016年12月31日开业,至今为止老板仅发全一个月的工资。之后全部拖欠,欠条也没有,然后陆陆续续发一点给我们。大家陆续离职,8月我们已经全员离职,现在老板要以“违反公司制度为由”扣除我们所有的绩效工资,这合理吗。变相压低克扣我们工资行为合理吗?
2025-01-16 10:0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且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如果您的工资被违法扣减,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赔偿金。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不公平待遇,可以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在必要时提供有力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