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办理离职工作中遭遇厂长故意阻挠后,后在厂里宿舍里跟厂长起争执了,住在厂里宿舍的厂长母亲犯心脏病,我没有直接和她发生口角,更没有肢体冲突,有没有责任?
5天前如果您在处理离职过程中遭遇厂长故意阻挠,并且在厂里宿舍与厂长发生了争执。在这种情况下,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取决于当时的具体情况。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执行任何违反其权益的命令或指示。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厂长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或者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那么您可以依法提出申诉并要求赔偿。 其次,即使在您与厂长的争执中没有涉及到身体接触,但这种行为也可能被视为侮辱、诽谤等行为,这些行为同样可能构成侵权。 综上所述,虽然您并没有直接和厂长的母亲发生口角,也没有肢体冲突,但是您仍然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议您及时向有关机构反映情况,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雇主尊重员工的权利和尊严,避免因个人情绪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