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2017年度工伤七级赔偿标准
2025-06-12 16:48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因为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