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工程师,大概一个半月之前因为我的一次疏忽,产品加工指导书上产品的料号填写错误,导致出货到马来西亚的产品标签错误,发生客诉,后来据我了解客户未过分追究只是让我能快递正确的标签给他们更换,事情也就过去了,但最近我参与的一款新品开发进度缓慢,样品制作的不合格报废了,公司总经理很恼火,就将样品报废所产生的费用都算我身上,加上之前的标签错误问题一起想以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为由强制对我进行解职不进行赔偿,我们公司的厂长已经找过我想以调我到车间做机工来逼我主动离职,被我拒绝后对我说我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完全有理由开除我,我未理睬,前两天又让我签处罚单,我也拒绝了。现在已经停了我所有的工作,工作7年,月工资7千
9天前尊敬的法律顾问。 针对您所描述的情况,我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 首先,您在工作中犯下的错误并非故意为之,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所致,因此可以要求公司对您的行为给予一定的谅解。 其次,关于员工因质量问题而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法律规定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可能会被视为是公司的损失,但是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最后,您有权拒绝任何可能损害您权益的行为,并且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