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咨询一下,我在店里上班,在店里拿了钱,我跟店员说了的,店员给我的,后来我也给老板说了的,我现在没有去上班了,我还有工资在老板那里,这个钱我想低工资,不拿回去还店里了,这个属于挪用公款吗
11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并没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如果您已经将款项退还给了店家,并且得到了他们的谅解和接受,那么这笔钱就不算是挪用公款。 但是,请注意,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行为,因为这是您的个人财产,您有权利决定如何处理它。如果店家不同意您的做法或者认为您应该偿还这笔钱,您可以考虑与他们进行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