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朋友在营口新生监狱老残队服刑,因监狱委派他去护理另一名狱友,这名狱友患有非典型精神病精神证,在一天睡午觉的时候,那名患病的狱友用一壶开水浇到了我这位朋友脸上,请问一下律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监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
2024-08-31 03:50关于您朋友被他人伤害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狱应当对这种情况负责。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该犯人属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则其行为应被视为故意犯罪。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式。若该罪犯确实存在精神疾病,并且导致了伤害结果,那么对于您的朋友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法院判决给予相应的赔偿。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责任划分还可能涉及其他因素,如是否采取了适当的预防措施等。如果您朋友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了解具体的法律援助程序,请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