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上两伙工人因为工作原因发生争执,引起打架事故,双方都有损伤,一方一人手骨断了,一人肋骨断了四根,另一方伤情不详,请问谁的责任更大?以什么方式判定谁付主要责任,伤人的治疗费用该谁出,老板承担还是工人自己承担?(两伙人同老板属于雇佣关系)。
2025-02-05 12:20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雇主对雇员的工作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如果雇主未能提供足够的安全保障措施或未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则可能被视为雇主未尽到其管理职责,从而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来说,雇主应当证明其已经采取了合理的安全措施,并且没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同时,雇主还应当证明其行为与雇员的人身伤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一方可以向雇主提出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间接损失。至于伤人的治疗费用,通常由雇主支付,除非雇主能够证明其已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并且因此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分析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假设和法律规定。具体的案件事实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