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咨询一下拖欠工资的问题,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本人入职一家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之后,老板开会把我调入另外一个岗位,工作还是在公司,但是另外的岗位属于另外一个公司的,法人是另外的人,这个后面才知道。所以当时老板让我签订了原公司的离职和另外公司的入职,不过入职的表一直由我自己保管。 后面了解到老板和另外那家公司有合作,帮他们做些业务之类的, 原公司是由几个股东一起的,3月份他们股东之间拆分,拖欠了我2个月工资,我去申请了劳动仲裁, 现在原公司提交辩论书,说我是另外那家公司的,补充一下,公司发工资是由法人账户发的,不过每次发工资前签的工资确认那里写的是另外那家公司的,
2025-09-05 19:55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纠纷。首先,关于拖欠工资的问题,您有权要求支付未付的工资,并且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其次,关于您与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建议您仔细审查相关文件,包括劳动合同、离职协议等,以确定您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现存在任何不合法或无效的内容,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再次,关于公司欠薪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您决定通过仲裁,您可以委托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代表您参加仲裁程序。 最后,如果您的情况复杂,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