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间有限公司工作,九月底到现在,进去的时候只是签了公司信息保密协议,没有签劳动合同,进去的职位是负责一个项目的市场经理,11月尾公司总经理只是通过微信工作群发升职通告,升为总监职位,项目负责人,没有签任何文件,我今天申请辞职了,可是公司总经理要求我一个月后才可以走,另外如果我提前走,需要承担什么风险,工资都是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支付。
2025-04-09 18:45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公司的关注。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的情况包括。 关于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公司应向员工提供书面合同,并且必须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计算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工作时间和薪资支付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延迟支付劳动者工资,也不得采取现金支付、微信支付等方式代替银行转账支付。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法规,可以依法要求其改正并赔偿损失。 关于工作性质和职责的变化。公司对您的职务变动应当履行相应的告知义务,否则可能导致劳动关系变更而产生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未能及时通知您,可能会被视为单方面变更劳动条件,导致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补偿。 关于离职事宜。根据您的陈述,公司提出的要求可能是出于某些商业策略考量,但这种要求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员工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有法定理由(如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其他特殊原因。 建议您尽快联系人力资源部门进行详细沟通,了解公司的具体要求和处理流程。同时,保留好所有与公司相关的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希望您能妥善解决此事,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们。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