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下半年通过教育局选调来到现在的学校工作,与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现在是试用期,这边教育局的调令还没下,我的编制还在原教育局,现在由于个人原因还是想回原单位工作,我应该怎么做?
2025-02-12 00:09您好!根据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了解试用期结束后的具体规定。一般来说,在试用期内,员工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工作任务或达到一定的业绩标准才能转正。 尽快联系原单位,了解他们是否愿意接收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如果原单位同意接收您,并且您已经完成了试用期的任务和业绩标准,那么您就可以正式转为该单位的正式员工。 如果原单位不同意接收您或者没有足够的条件让您转正,您可以考虑向人力资源部门寻求帮助,看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务必确保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以便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能够获得最佳的结果。同时,建议您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支持。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