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一酒店辛苦做客房的,但属于清洁公司的兼职工,现在合同到期酒店不和公司续签,我们不想跟公司做了,就在合同到期的前几天,叫我们签了份合同,当时不愿签,但也签了,现在说是辞职要一个月,辞职期间要么去清洁公司安排的地方,要么干其他的,就是不能原来那家做,好几个同事不想去陌生的地方,就回原来的酒店了。现在说是上个月的工资没了,就凭着那当时不愿签的合同,清洁公司扣我们的工资合法吗?
2025-03-20 13:51您好,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原则。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您与酒店签订的合同中,如果双方同意并签署了,那么该合同应当有效执行。如果您在合同签署后发现存在不公平的情况,您可以要求重新谈判或寻求法律援助。 关于工资的问题,如果酒店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资,那么您有权要求其补发或者赔偿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实际的案件情况来分析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