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辞工回去,这个厂急辞工是三天,急辞工的话是没有绩效全勤工龄等福利的,我三月十六号提出离职,他批我到二十六号走,还是按急辞工扣工资的,想问一下合法吗??干了四年多了!!
2025-06-14 08:15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三个月内提出离职,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医疗期未满、重大疾病等情况,否则通常情况下不被视为紧急辞职。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比如因企业经营困难或裁员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雇员工时,法律规定可能会允许企业提前通知员工并进行经济补偿,但这种情况下的离职并不被认为是紧急辞职。因此,如果您的单位因为经营困难而要求您立即离职,且没有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这可能构成违法。 关于是否扣除工资的问题,具体取决于单位是否有权这么做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被非法扣押工资,建议及时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同时,也建议与单位协商解决问题,尽可能避免纠纷和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