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挖机司机,给老板干了三个多月,还有13500元工资没结清,因家里有事今天不干了,老板说让我先回老家,等到腊月底在把工资给我。我和老板是两个地方的,之前互不相识,我要是先走了,假如到时候他不给我打工资我该咋办?能到法院起诉让他现在就结清工资吗?
2025-04-03 19:08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成立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如果双方之间存在有效的劳动合同或雇佣协议,则可以认为您已经与雇主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赔偿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如果您确信自己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金,并且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以获取相应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可能采取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