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人承包室外广告安装的工人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导致工人左脚跟骨骨折,事后发现是因为脚手架刹车失灵,脚手架是在外租的,但并未开票。我与被承包方应并未签订劳务合同,工人是临时工也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事后工人的所有医疗费用我一个人承担了,以前每个月给他1千元的生活费,已经给了三个月了。现在他康复了,他让我给他误工费。我该给他误工费吗?给多少才算合理?这所有的费用应该有我一个人承担吗?
29天前您描述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和工伤赔偿的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工作性质,如果您是个人承包人从事户外广告安装工作,并且在使用脚手架时发生了事故并导致受伤,那么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争议。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等。 其次,关于脚手架刹车失灵引发的事故,虽然没有直接证明属于雇主责任范围,但这并不意味着雇主无需承担责任。雇主作为租赁者,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设施符合安全标准,避免因设备故障或缺陷造成人员伤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能需要对员工受伤承担一定的责任,甚至可能需要赔偿。 对于工人的医疗费用,您可以考虑是否可以向雇主索赔。考虑到您已经支付了三个月的生活费,这可能是您为他的治疗提供的一部分资金来源。此外,您还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如通过保险理赔或者与雇主协商解决。 至于误工费,通常情况下,雇主可能会赔偿员工因病或伤而无法工作的期间所损失的收入。然而,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您目前面临多重经济压力,包括生活费和医疗费,建议您尽量争取合法合理的赔偿,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