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劳动合同12月6号到期,12月10日办理完离职手续,离职通知书上离职原因是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续签!但是提取档案是单位让我写了份辞职报告,不写不给档案,12月12日写的!请问这份辞职报告有效吗?我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20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劳动合同于12月6日到期,且单位未在该日期前与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因此,在合同到期后,单位应提供一份书面通知,告知员工其工作将结束,并可能包括对员工的补偿或其他福利安排。 在您提出离职申请并完成了必要的程序(如提交离职申请书和办理离职手续)之后,如果单位拒绝为您提供离职证明或相关文件,则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详细查阅当地的劳动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如果您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