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为合作关系,本人在甲公司在职期间,帮忙给乙公司从客户处收钱,收了六千搞丢了,乙公司要求赔偿,我该赔吗
20天前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即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所实施的行为,那么您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向乙公司赔偿相关费用。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您是否已经将款项交给乙公司?如果没有,您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您已经将款项交给乙公司,但款项已丢失,乙公司是否有证据证明是您所为? 乙公司的损失与您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且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的无责,则建议您积极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