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企业工作一年多了,公司规定干满一年请假不超过十天就有一个月轮休工资,我二月份请了九天假,公司财务说请了11天,说每个月按30天算,这样合理吗?还有就是我的轮休工资证明也开了,也反复核对了,到了财务就说么有了,这个合理吗?
2026-01-18 02:46关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建议。 关于请假时间的计算。 根据国家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等原因需要休息时,应当按照实际休息的时间计算假期。因此,在您没有达到法定的工作年限的情况下,即使请了9天假,也应该被认定为一个月的休假。 关于请假和轮休工资的支付。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员工请假超过了规定的期限,通常会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补偿。例如,如果您在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了10天,那么可能需要扣除至少1/10的工资(即10%)。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请假都必须扣除工资,而是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内部政策。 关于请假申请的核实。 如果您已经提供了请假申请,并且得到了批准,那么应该由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核实请假的真实性。在这个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如请假条、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等。 关于轮休工资证明。 轮休工资是根据员工的工作日数来计算的,而不是每月的平均工作日数。因此,即使财务部门认为您请了11天假,只要您的工作日数符合公司的规定,那么就应该被视为完成了一个月的轮休任务。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的情况,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获得更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