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做了半年然后又辞职了,就这样好几次,前后算起在公司做十几年,直到去年公司才给我买了社保和医保,如果我起诉公司没给我买保险,这前后的时间能算进去吗
2025-12-09 01:00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基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产生,而不是因为个人的离职次数。因此,您在公司工作期间所获得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都是由企业和政府共同承担的。 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您入职时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行为构成违约,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企业提出索赔请求,并要求其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相应的利息。请注意,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先尝试与企业进行协商,以达成和解协议。 此外,如果企业在您的离职后仍未依法为您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该行为已构成违法,则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责任,例如罚款或行政处分。因此,即使已经超过了过去的几年时间,仍然存在通过法律途径追讨的权利。 最后,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建议您及时收集并保留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于后续维权过程中的举证和证明。同时,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