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深圳打工,从一个学徒做起,在一个工厂上班做金行业,我现在做了五个月了,老板只给我发了1200元,我觉得少了,我想问问我应该拿多少工资才合适。
2025-10-07 13:2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您有权要求您的雇主按照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给您发放工资,并且在工作满一个月后,您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和奖金等其他福利待遇。如果您的雇主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存好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