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在幼儿园胳膊骨折,现己基本康复,找幼儿园理陪,我出示了,公司误工证明,以前上班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工种证件,但校方不认可,让我出示社保,但我确实没有,请问我该怎样做?还有校方给家长的误工天数是四十天,而女儿胳脯穿钢针和石膏固定是四个多月,还有一个多月的康复训练,都需要家长陪护,我还给校方出示了,医院诊断证明和建休证明(半年)请问家长误工天数应怎么算才对?误工费能按我的工资算吗?在此期间,最少应赔偿多少时间的误工费?
2024-11-08 06:49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了解法律规定。 -您的女儿因工作受伤,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7条,劳动者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治疗的,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提供相关证据。 -首先,您可以提供之前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以证明您的收入情况;其次,可以提供医院出具的误工证明,详细记录了误工的时间和原因。 协商解决。 -在学校方面未接受您的要求时,您可以尝试与学校进行协商,表达您的诉求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建议寻求法律帮助,如向当地教育局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计算误工费。 -根据实际情况,您可以请求赔偿从受伤之日至康复结束这段时间内的误工损失。具体计算方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以及必要的医疗护理费用等。 确定赔偿金额。 -由于您的女儿还需继续康复训练,因此误工天数可能会有所不同。您可以请专业人士评估,并据此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请注意,这将是一个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的决定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您的收入水平、残疾程度等因素。 保留证据。 -在整个过程中,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和证言,以便将来作为支持您的主张的证据使用。 最后,建议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