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窗帘店做前台,4.14号入职,完全没有签合同没有签什么协议,7.5号提出离职,老板娘也同意了,7.11号我就没去了,然后到了7.15号的时候工资没发,我以为她是忙,就一直没问,因为直接发工资也是会推迟一天那样子,可是好几天都没有发我就发微信问她,她说我工资没有交接清楚,等交接清楚再发给我,我很纳闷的事,那为什么我说辞职的时候她不跟我说这个,而且到了发工资那天她也一点交代都没有。知道她这样说之后,我就有约她交接,有两三次她都说她没空,感觉就一直在拖,就从本来15号发工资的一直到现在8.5号了我六月份的工资和七月一号到十号的工资都还没发,我刚刚打电话去约她,她好像把我电话挂了,我该怎么办?
2024-12-10 00:13您的情况涉及到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保护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额外的两个月工资。 其次,关于是否签订正式合同的问题,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如果公司未能及时发放工资,您可以尝试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邮件等),以便于后续维权使用。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