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自助店工作,还未开业我就去了,为了抓紧时间开业让员工时常从早上8.30干到晚上22点,甚至有一次干到凌晨4点多,第二天还是8.30继续上班,快到发工资他才告诉我们只发原有的百分之10的工资,我由6.18号交的辞职报告,领导也收了。也同意了。7.19号我去办离职手续,缺和我说离职表他给丢了,让我重新填写一张,他给我签字,我下个月18号才可以走,我实在不想继续带下去,请问如何可以拿到我那半个月工资
2024-11-25 21:37首先,您有权要求得到您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无故解雇,或者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时,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的劳动关系确实存在问题,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其次,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要求赔偿。 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明确指出您的不满之处,并要求提供解决方案。 如果公司拒绝解决问题,您可以寻求第三方的帮助,比如向工会组织求助,或者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最后,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索赔的最佳时机。同时,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议您在入职前详细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动保护措施,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