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11年在北京工地打工发生了意外,砸到了手,当时带班的领我去了附近的医院一趟,医生说下班了就没有拍成片子,整个小臂和手肿的跟完全充气了似的,右手拇指外侧伤口从刚开始的两毫米直接裂开到了两公分左右,血肉模糊,疼的我整个人都发黄了,当时在医院也没有处理伤口,带班的让回到宿舍等消息,宿舍离得远,我爸下班后用身上仅剩的钱买了一些药,自己处理了一下,疼的好几天都不能睡觉,老板过了一个多星期才过来带我去大点的医院拍了片子,结果是拇指两节严重粉碎性骨折,回到工地后老板吓得直接让带班的过来简单说了一下,最后给的工钱和医药费一共大几千块钱。我想问一下,这几年我一直想我是否还能维权?我的手指不能弯曲了。
4天前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工伤赔偿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是在工作时间或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并且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您的受伤属于职业病范畴,则还可能有职业病保障的相关规定可以适用。 对于您的具体情形,建议您先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证明、事故经过记录、工资单、同事证言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您遭受了工伤的重要依据。然后,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确认您的权益并要求赔偿。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您能够尽快采取行动,保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