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上级与下属在工作中有争论,直接上级以下属不服从上级安排,未按上级规定的指令行事,以及使用不正当语言和没有积极正确的态度与上级沟通为由,开出严重警告的员工过失单。下属已拒绝员工过失单的签字,直接上级将员工过失单邮寄到了下属住址。下属已收到寄件。 此种情况可否申述: 1,要求用人单位撤销严重警告的处分。 2,公开向该员工道歉。 3,解除用人单位与该员工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赔偿该员工双倍补偿金。
16天前首先,您提到的情况中存在争议处理不当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申诉程序。您可以尝试通过正常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来提出申诉。这通常包括提交书面申请,陈述您的观点,并附上相关证据支持您的立场。如果您对公司的内部仲裁或调解过程不满意,也可以考虑寻求外部组织的帮助,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或职业调解机构。 正式投诉。如果上述步骤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管理层提出正式投诉。投诉应当明确指出所涉及的具体事件、错误之处以及对工作的影响,同时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咨询。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他们可以为您提供关于如何正确行使权利、保护自己的权益的指导,并帮助评估可能的法律后果。 保留所有文件。在准备申诉或投诉时,请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通信记录,这些都可能是有力的支持证据。 请注意,每个国家和地区对于此类争议处理的规定有所不同,因此请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当前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