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前几天晚上加班伤了肾,在住院,出院后还要休息,目前我自己垫了药费,请问出院后我该怎么跟老板处理这个事?
2025-01-21 23:34您的情况属于工伤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您在单位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建议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单位提供工伤认定证明材料。如果您已经进行了工伤认定,并且单位不配合,您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伤残赔偿金及医疗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