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去年11月份结的婚,今年八月份离婚,我刚打了孩子,我们去年举办了酒席,但一直没有领证,前年买房,我让我父母给了他一张十万块钱的银行卡,他取走钱以后,把卡还给了我,现在我要要回十万块钱,需要准备什么,可以要回吗。
2025-10-20 12:02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有以下几种选择。 申请返还财产。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前夫归还您所购买房产的一部分或全部。通常,在离婚案件中,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返还其因婚姻关系获得的财产或其他利益。 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您已经起诉前夫,并且胜诉了,那么您还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遭受损失时,由被告承担的补偿责任。 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问题。这包括重新分配房产或支付其他形式的经济补偿。 寻求调解或仲裁。通过第三方(如调解员或仲裁员)帮助双方进行调解或裁决争议。 在开始任何行动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此外,及时收集和提供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在处理过程中能够有效地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