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说我不适合担任这个职位,无缘无故降低我的工资,这样的做法符合劳动法吗
16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条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如果您的工作表现良好,且未违反任何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您的雇主不得以“不适应岗位”、“不符合公司要求”等理由随意降低您的工资。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待遇不合理,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