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四个月工资并且不按劳动合同安排应聘人员做非岗位内的事情违法吗?可不可以以此为由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经济补偿和支付所有拖欠工资?注:公司劳动合同上没有公司签名和盖章
2025-08-07 04:27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0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公司拖欠员工的工资且未按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则可能构成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员工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由于你提到公司合同中并未有公司签名和盖章,这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效力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你可以收集并保存相关证据,例如书面通知、通话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法律顾问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