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59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7
2024-10-27 19: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八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惠州地区五十九岁的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3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