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质询问一下公司可以随便找个理由把员工的工资扣除不给的吗?上了三个月班说没有转正式员工呢,也不给社保,也没有补贴,请问这样合法吗,如果投诉公司可以得当什么补偿吗
2024-07-22 19:03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的行为可能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休息休假等法定福利待遇。其次,《社会保险法》规定了职工应当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且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申请调解解决。此外,如果您认为公司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任何行动之前,建议您先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与公司沟通协商,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